以下文章来源于西宁环保,作者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西宁环保
建设美丽西宁,共享碧水蓝天!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幸福西宁成长坐标,全市上下“一盘棋”,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有效促进西宁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齐推动
坚持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更高水平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党委有力部署。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有效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紧盯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分别于年12月,年5月两次召开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青海省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西宁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任常务副组长,各市级领导任组员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制定印发的市级整改方案,压紧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保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把各项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二是政府全力推动。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市政府及时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会、推进会、通报会,把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全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边督边改有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分工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三是人大政协全程监督。市人大、政协严格落实督导责任,对影响群众生活的噪音扰民、餐饮油烟污染等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各县区、园区自查自纠环保问题,有力推动了环保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地区部门协同推进。各县区党委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作为整改责任主体,把工作重心放到具体问题的具体整改上,层层行动、细化整改责任,采取区域力量联动推进、逐个问题定点攻坚、开展整改专项检查、回头现场查验、按时上报整改结果的工作流程,凝聚起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狠抓问题具体整改。
抓一线督导,联点包片促整改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共肩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共尽环保问题整改责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保持上下步调一致。一是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督办。自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先后20余次带头前往各县区、园区现场进行督导督办,检查了解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水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等工作情况,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容常态化进行现场督办、现场办公,并指导扬尘污染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规范处置等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有进度、见实效。二是其他领导包干督办抓整改。实行市级领导“联点包片”工作机制,各市级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群众信访举报事项的督导办理工作,及时对信访举报问题事项进行现场查勘、分析研究、指导整改,并负责整改结果的现场核查和审核把关,切实加大问题事项的督促、检查、整改力度,确保高质量、按时限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县区园区领导一线督导抓整改。责任县区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生态环保问题亲自到一线“号脉诊断”、一线分析研判、一线确定整改方案、一线核查把关,把责任贯穿落实到了办理工作全过程;分管领导包片、包事、包责任,对包片包干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负责到底。
抓举一反三,主动作为提质量
坚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牵引,持续开展“举一反三”,全力推进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印发《西宁市年阶段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西宁市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围绕工业源排放管控、城市面源污染管控、移动源污染管控、煤烟型污染管控、区域联防联控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防治措施,上半年全市PM10和PM2.5较去年分别浓度下降3μg/m3和2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天,优良率为91.2%,在西北五省会城市中位列第一。二是持续强化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西宁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建立了“夏都河长”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开展“河湖清”建设“清河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水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成效明显,河流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初步实现了“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三是切实规范垃圾处置。制定出台《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在市区25个街道办事处、个社区、余个居民小区、4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学校、3医院和全部旅游景区(绿地)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持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推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证档”管理制,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双密闭”模式,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源头”管控,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加快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建设2座建筑渣土消纳场,有效解决了建筑渣土消纳处置的问题。四是严控噪声污染。重点加强服务场所噪声污染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控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对被投诉的KTV、酒吧、饮食店、烧烤店、大排档等服务场所及时进行查处,进一步强化施工噪声管理,严格审查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实行绿色文明施工,对穿越噪声敏感区的高架桥、快速路、高速公路建设隔音屏障,降低交通噪音影响。五是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双随机”执法和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惩治偷排漏排、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形成生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累计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处罚金额.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0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起,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西宁市的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西宁市的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件,办结率达94.2%。
下一步,西宁市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核心,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继续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夯实政治责任、落实政治任务的全面“体检”和重大考验贯彻到全市工作中,强化督导问责,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更大气力、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决、彻底抓好两轮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紧盯问题整改。坚持治理和保护修复并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并举,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放松,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反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同时,坚持做到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为牵引,强化自查自纠,梳理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真正通过问题整改实现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是保持生态定力。时刻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继续保持和强化生态定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严格遵照“水十条”、“气十条”和“土十条”、“绿盾”专项行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大力实施污染综合治理,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施策“治气”“治水”“治土”“治污”,强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方向迈进,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力保西宁天蓝水清。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牢牢把握环境新闻宣传话语权和主导权,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西宁市生态环保工作成效,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持续跟踪报道、公开发布整改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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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刘昌瑛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进行时丨西宁市多项举措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